一、业务说明
单纯销售食用农产品,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。食用农产品指种植、养殖、捕捞获得,仅经过清洗、分拣、切割、冷冻、包装等简单处理,没有改变原有理化性质的农副产品,比如新鲜蔬菜、水果、鲜肉、鲜蛋、水产等。
二、区分情形
只卖生鲜农产品:营业执照即可,无需食品经营许可、无需预包装备案;
同时售卖预包装食品:预包装食品部分需要做预包装食品备案;
如果现场加工制售熟食、卤味、凉拌菜,属于食品经营,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;
农贸市场内摊位销售生鲜农产品,市场统一管理,摊主单独办好营业执照即可。
三、主体义务(虽然不用办证,但监管要求不能少)
进货查验:留存上游供货商资质、检疫合格证明,猪肉必须有两证一报告;
台账记录:进货台账、销售台账按要求留存;
索证索票:畜禽肉类、水产品检疫证明重点核查;
贮存条件:生鲜、冷链农产品温控达标;
标签标识:散装生鲜按要求做好信息公示。
四、避坑要点
简单切配的净菜属于食用农产品;卤制、腌制、熟制后的产品属于加工食品,要办证;
很多门店混合经营,生鲜农产品不用证,但熟食、预包装要按对应规定办理;
无证不是无监管,进货票据缺失、售卖不合格农产品同样会被处罚。
写在最后
长沙单纯销售蔬菜、鲜肉、水果、水产等食用农产品,不用食品经营许可证;只有同时卖预包装食品需要备案,现场做熟食售卖才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,但进货查验、检疫索证台账依然要长期留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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